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修订印发《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的通知 学位〔2020〕25号

    2023-08-08 14:55:50           浏览数: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学位委员会、教育局,有关部门,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军队学位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完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制度,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三十六会议审议批准,现将修订后的《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2020年11月11日

地址:山东省 青岛市 城阳区 长城路700号      电话:0532-86080195  
邮编:266109                                          邮箱:fzghc@qau.edu.cn
版权所有:青岛农业大学发展规划处 © Copyright 技术支持:联合宜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鲁IPC备13028537号 鲁公安网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中心违法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