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5 17:47:13 浏览数:0
1.根据学校总体部署,牵头编制和组织实施学校战略发展规划,协调与指导相关部门及学院制定实施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
2.做好学校改革与发展重要决策调研。
3.负责全校学科建设规划布局与调整。统筹“双高”建设任务推进,做好重点学科的培育、申报、建设与监测。负责学科带头人的遴选与考核工作。
4.负责博士、硕士学位点的申报与调整工作。
5.负责教育部学科评估工作。
6.负责校学术委员会的日常运行工作。
7.负责与大院大所的合作共建工作。
8.负责高等教育研究工作。负责学校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9.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