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1 09:16:11 浏览数:0
各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2021年度学校学科建设(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人才培养(教务处、研究生处)、科学研究(科技处)、社会服务与创业(科技处、团委)以及学风建设(学生工作处)等工作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相关部门于3月7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行政楼1201房间),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邮箱fzghc@qau.edu.cn。
联系人:隋仁东 58957159
青岛农业大学学术委员会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