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2 14:11:16 浏览数: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4号)要求,现就做好近期“双高”建设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组长:李宝笃 刘新民
副组长:王庆军 单连岱 朱连勤 刘明瑛 牟少岩
刘春霞 田义轲 赵金山 初 磊 慕乾伟
成 员:党政办、组织部、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科技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国际合作交流处、团委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发展规划处。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双高”建设重大问题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协调沟通、检查督察等。
(二)建立专家指导组
根据上级要求,为充分发挥高水平专家的咨询和指导作用,确保建设质量,建立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专家指导组,由省内外同类型高水平大学和国内同领域领先高校的校级领导、主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等组成,不少于5人。
主要职责:负责学校“双高”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咨询和指导,全程参与学校“双高”建设相关工作。
(三)工作安排
1.调研、撰写方案。各相关单位认真学习附件1文件内容(《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照文件要求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条件和指标体系,按照附件2的分工安排,组织牵头的相关部分的调研和材料组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确保材料质量。相关材料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由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报发展规划处。
时间安排:2021年2月2日-2021年2月18日
2.方案初稿讨论。发展规划处负责整理汇总形成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讨论稿),提交建设领导小组讨论;
时间安排:2021年2月18日-2021年2月22日
3.领导小组和专家论证。领导小组和专家对建设方案和任务书提出修改意见建议,进行论证、指导;
时间安排:2021年2月22日-2021年2月25日
4.形成方案校内终稿。根据领导小组和专家意见进行进一步完善,填写完成建设任务书,提交学校讨论研究,形成校内论证最终稿。
时间安排:2021年2月25日-2021年2月27日。
5.报送省厅论证。提交高水平大学建设审核论证工作方案,邀请省级双高建设专家指导组进校论证高水平大学建设方案和建设任务书,并对学校办学定位、办学思路、办学特色、发展潜力、管理制度等进行“巡诊评估”,出具“体检报告”。
时间安排: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5日。
6.最终方案备案。根据省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将完成审核论证并修改完善的《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任务书》报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时间安排: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9日。
1.水产学科、农业工程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山东省高水平大学和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4号)要求,参照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推进安排,成立高水平学科建设领导小组、专家指导组。专家指导组要由省高水平学科负责人、国内同领域领先学科负责人等组成,不少于3人。学科专家组全程指导,制定建设方案和任务书(见附件3),确保在2月底前完成校内论证;3月初,与高水平大学省级论证同步,邀请省级指导组进校指导;并根据专家意见建议修改完善确定建设方案和任务书,于4月1日前将《山东省高等学校高水平学科建设任务书》报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处整理汇总后提交省教育厅备案。
2.草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比照高水平学科建设任务书,填写相关材料,同步开展工作;其他学科参照高水平学科建设工作方案,结合学院十四五学科发展规划,制定本学院重点建设一级学科的2021年度学科建设任务书(附件4)。
以上材料均需经分管校领导审阅后与4月1日前报发展规划处备案。各学科对标省内外高水平学校名单于开学后第一周报送(附件5)。
三、相关要求
“双高”建设是山东省高等教育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同全校师生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将对我校十四五乃至中长期发展产生重要影响。各学院、各单位务必要站在全局看局部,站在未来看现在,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充分调研,集思广益,深入了解当前高等教育特别是农林高等教育发展实际和发展趋势,对标对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发展规划处
2021年2月2日